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吉林省先进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3〕165号),拟推荐延边大学教育基金会办公室主任金钟范同志为吉林省社会组织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现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或单位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期限:2024年1月17日-1月24日
联系电话:0433-2733370
电子邮箱:702137296@qq.com
办公室地点:二食堂314室
延边大学教育基金会
2024年1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