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启强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全校学生记者:
根据《延边大学启强助学金设定方案》要求,以及助学金评选工作安排,现将2016年度“启强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校学生记者
二、名额
10名。由在校学生记者自行申报,人选根据申报情况综合评定。
三、助学金额
1000元/年·人
四、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立场端正,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上进,学习勤奋,考试无作弊、不及格现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劳动,勤俭节约,在校无铺张浪费现象。
2、特别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需要通过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才能筹齐学杂费和基本生活费;自立自强,积极参与勤工助学,主动为家庭减轻经济负担。(注: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记者包括:家庭收入低,经济基础差的学生;父母双亡或离异,经济失去依靠的学生;父母年事已高,家庭缺乏劳动力的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意外或不幸,面临长期或短期经济困难的学生;父母下岗,家庭经济来源减少或中断的学生;家庭人口多,经济条件不好,兄弟姐妹多人上学的学生)
3、为扩大资助范围,在该学年度获得其它奖助学金的学生均不列入本资助范围。
五、评选办法
1、校教育基金会会同校报编辑部下发评选通知后,申请人在校教育基金会网站下载并填写延边大学“启强助学金”申请表,申请表中应反映家庭经济状况和自身实际生活情况,提供家庭所在地所属民政、社区、街道等部门对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的证明。
2、评审程序:申请人自行将申请表报校教育基金会项目科汇总,由校教育基金会会同校报编辑部进行综合评定;拟资助学生名单在校教育基金会网站上进行公示;评选结果由延吉市启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和校教育基金会备案。
六、时间安排
1.申报时间:10月17日-10月20日
2. 综合评定时间:10月21日
3. 受助学生名单公示时间:10月21日-10月25日
4、发放时间:11月8日
附件:延边大学启强助学金申请表
教育基金会
校报编辑部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