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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强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6/10/17 阅读次数:

关于做好2016年度启强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全校学生记者:

     根据《延边大学启强助学金设定方案》要求,以及助学金评选工作安排,现将2016年度“启强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校学生记者

二、名额

    10名。由在校学生记者自行申报,人选根据申报情况综合评定。

三、助学金额

     1000/年·人

四、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立场端正,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上进,学习勤奋,考试无作弊、不及格现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劳动,勤俭节约,在校无铺张浪费现象。

2、特别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需要通过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才能筹齐学杂费和基本生活费;自立自强,积极参与勤工助学,主动为家庭减轻经济负担。(注: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记者包括:家庭收入低,经济基础差的学生;父母双亡或离异,经济失去依靠的学生;父母年事已高,家庭缺乏劳动力的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意外或不幸,面临长期或短期经济困难的学生;父母下岗,家庭经济来源减少或中断的学生;家庭人口多,经济条件不好,兄弟姐妹多人上学的学生)

3、为扩大资助范围,在该学年度获得其它奖助学金的学生均不列入本资助范围。

五、评选办法

1、校教育基金会会同校报编辑部下发评选通知后,申请人在校教育基金会网站下载并填写延边大学“启强助学金”申请表,申请表中应反映家庭经济状况和自身实际生活情况,提供家庭所在地所属民政、社区、街道等部门对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的证明。

2、评审程序:申请人自行将申请表报校教育基金会项目科汇总,由校教育基金会会同校报编辑部进行综合评定;拟资助学生名单在校教育基金会网站上进行公示;评选结果由延吉市启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和校教育基金会备案。

六、时间安排

     1.申报时间:1017-10月20

     2. 综合评定时间:1021

     3. 受助学生名单公示时间:1021-10月25

     4、发放时间:118

 

   附件:延边大学启强助学金申请表

 

 

教育基金会

校报编辑部

一六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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