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申报的2013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获得立项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2亿元左右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补助资金。近日,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和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共立项470个项目。我会申报的承接社会服务试点项目再次获得立项,立项资金50万元人民币,全部用于延边地区低收入群体(包含延边大学在校贫困大学生及各中小学生在内)的医疗救助。具体救助计划我会将按照国家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统一要求实施。
民政部关于2013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立项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立项单位:
根据《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12〕138号)和《民政部关于印发<2013 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发〔2012〕219号),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和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2013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共立项470个项目,现予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要高度重视,督促本地区立项单位按要求报送相关纸质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部项目办公室。各地要及时召开立项单位项目工作会议,指导其认真学习项目实施方案,准确把握项目管理、财务管理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实施项目。各立项单位要规范项目实施,严格执行进度,严格资金管理,确保项目效果。通过执行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优势,提升社会服务功能,展示社会服务作用,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1.发展示范项目(A类)立项名单
2.承接社会服务试点项目(B类)立项名单
3.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C类)立项名单
4.人员培训示范项目(D类)立项名单
民 政 部
2013年2月8日
